1990年10月から1992年12月にかけて、甘粛省文物考古研究所が敦煌市莫高鎮の甜水井付近の懸泉置遺跡を発掘した。懸泉置は漢代の敦煌郡效穀県に属し、ここにシルクロード東西交通の要衝に位置する郵駅施設があった。塢院や灰坑から簡牘35000枚あまりが発見され、そのうち有字簡は23000枚あまりである。紀年を有する簡は1900枚あり、前漢の武帝の元鼎6年(紀元前111年)から後漢の安帝の永初元年(107年)に及ぶ。内容は詔書・通行文書・律令・司法文書・簿籍・私信・典籍などである。
中国語説明文:
懸泉置遺址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於甘肅省敦煌市。因出土的漢簡上書“懸泉置”三字而定名。酒泉地區文物普查隊於1987年首次發現了該遺址。1990年至1992年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進行發掘,發掘面積3000多平方米,出土15000余枚漢簡和17650件各類實物。懸泉置遺址考古發掘被評為1991年度和“八五”期間全國十大考古發現之一。2001年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6月22日,懸泉置遺址作為中國、哈薩克斯坦和吉爾吉斯斯坦三國聯合申遺的“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中的一處遺址點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懸泉置遺址位於安敦公路甜水井道班南側1.5公裡處的戈壁荒漠中,敦煌市與安西縣行政區域交界處,這裡南依三危余脈火焰山,北臨西沙窩,為漢唐年間安西與敦煌之間往來人員和郵件的一大接待、中轉驛站。這裡東去安西56公裡,西去敦煌64公裡;遺址總面積22,500平方米,海拔1,700米。現存面積約2.25萬平方米,文化層厚0.5—2.5米。地面暴露有灰層、大量繩紋灰陶片、草渣和漢簡。
遺址由主體建築塢堡和塢外附屬建築倉、廄構成。塢呈正方形,邊長48.10米,土坯砌築,塢內有兩組房屋建築。塢墻設於東墻正中,ェ3米。塢東北及西南角有角墩。出土簡牘2.1萬余枚。形制有簡、牘、觚、封檢、削衣等。紀年簡最早是武帝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最晚為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年)。其中以宣帝、元帝、成帝簡最多。內容有詔書、律令、科品、檄記、簿籍、爰書、劾狀、符、傳、歷譜、術數書、字書、醫方、相馬經等。出土有較多的書於牆壁墨書題記,內容涉及詔書和藥方等,特別是西漢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的“使者和中所督察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直行隸書,字體工整,保存較好,是研究漢代歷律、農技和醫藥水平的最新資料。其它遺物有銅、鐵、漆、木、骨、革、絲、麻、紙、毛和糧食等16大類,共計3250余件。其中大量西漢漢、宣時期麻紙的出土,證明了早在西漢時期紙已做為書寫工具在西北邊郡地區廣泛使用。在甘肅省懸泉置遺址中,考古專家們用篩子篩出了一件重要的文物,它是一份帛書,並且也是古人最早的一份手寫書信。考古專家們通過細致的研究,意外的還原了古人的真實生活狀態。這究竟是怎麽回事?這封出土的私人帛書內容又是什麽?
遺跡中発見した帛書 photo by: www.zhidao.baidu.com
在甘肅省懸泉置遺址中,考古專家們用篩子篩出了一件重要的文物,它是一份帛書,並且也是古人最早的一份手寫書信。考古專家們通過細致的研究,意外的還原了古人的真實生活狀態。這究竟是怎麽回事?這封出土的私人帛書內容又是什麽?1987年時,酒泉地區文物普查隊接到上級指令,在甘肅省敦煌市安敦公路甜水井附近,展開了一項地毯式的考古發掘行動,並在行動之中發現一處龐大的漢代遺址,被稱為是“懸泉置遺址”。
至1990年,酒泉地區文物普查隊,正式對懸泉置遺址進行大規模發掘,從中發掘出土文物逾30000多件,其中包括15000枚竹簡以及17650件各類實物,極大地豐富了我國漢代文物資料研究寶庫。與此同時,懸泉置遺址地理位置獨特,正是古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因此它也被中國、哈薩克斯坦與吉爾吉斯斯坦三國聯合申遺,被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考古發掘活動並非易事,考古專家們不僅需要掌握足夠的專業知識,而且也要有一定的耐心與責任感,否則很容易就會與珍貴文物失之交臂。在對懸泉置遺址文物進行發掘時,考古專家們利用最新的發掘技術,一點一點的對文物進行剝離,令原本埋於土中的珍貴對象重見天日。前面我們已經提到過,懸泉置遺址共出土文物30000多件,每一件文物都需要進行人工清理,諸位考古專家們的勞動強度可想而知。值得一提的是,當文物發掘工作告一段落後,所有埋葬過文物的土壤,也都會被集中收集在一起,進行一次強有力的篩查活動,文物界將其稱為是“篩土”。每一次考古活動中的篩土,都能有更新的發現,因為土中細小的物件,往往會被考古人員們忽視,而這些細小的物件,也許蘊藏著許多有用的資訊。果不其然,考古專家們在對懸泉置遺址土壤進行篩查時,意外地發現了一份折疊成小塊的帛書。此時一個問題接踵而至,這封出土的私人信件,其中的內容究竟是什麽呢?信中主要闡述了三件事,下面我們來一一說明。
第一件事原文:“會元當從屯敦煌,乏沓(鞜),子方所知也。元不自外,願子方幸為元買沓(鞜)一兩,絹韋,長尺二寸;筆五枚,善者,元幸甚。錢請以便屬舍,不敢負。願子方幸留意,沓(鞜)欲得其厚可以步行者。子方知元數煩擾,難為沓(鞜)。幸甚!幸甚!”。大致意思為:元表明了自己在敦煌從軍的身份,不能擅自離開自己的崗位,因此囑托子方幫自己購置一種名為“沓”的鞋子,因為敦煌本地不產這種鞋,並且還有長一尺二寸的絹匹以及五支毛筆。
第二件事原文:“呂子都願刻印,不敢報,不知元不肖,使元請子方,願子方幸為刻禦史七分印一,龜上,印曰:呂安之印。唯子方留意”。大致意思是:元希望子方能夠自己刻一方龜印,該印為七寸見方的禦史印信,上刻文“呂安之印”。
第三件事原文:“郭營尉所寄錢二百買鞭者,願得其善鳴者,願留意”。翻譯過來是:元囑咐子方,不要忘記自己寄過去的200錢,這筆錢屬於“郭營尉”,想托他買一把“善鳴(響亮)”的鞭子。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子方很可能是一位底層的官吏,不僅能夠識字,而且還可以自由刻制印章。元本人則是一個熱心腸,在私人信件所寫的三件事中,朋友所托之事就占了兩件,的確令人稱道不已。
漢代素帛私人信件的出土,反映了漢代社會的真實生活狀況,書信中沒有華麗的辭藻,也沒有太多的恭維之語,反而顯得言簡意賅,用詞淳樸,是研究出現實和漢代社會生活的絕佳原始資料。不過令人遺憾的是,這封私人信件最終未能到達收信人的手中,寫信人的願望也因此落空,這不由得令人感到有些唏噓。
|